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情况
时间:2020-05-28 作者: 来源:
一、基本情况
全省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总数5323家,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285家,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149家,娱乐场所2062家,营业性演出场所21家,演出经纪机构107家,登记备案的艺术品经营场所511家。全省共有星级饭店402家,其中五星级3家,四星级84家,三星级及以下315家。全省现有旅行社660家,其中境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596家,出境社64家。赴台游组团社4家。全省导游总计9080人,其中初级导游8566人,中级导游445人,高级导游68人,特级导游1人。
二、工作目标
全省文化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指导市县两级政府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厘清执法项目,完善制度规范,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文化执法与相关行政部门综合执法配合协调的运行机制。
(二)组织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治理“雷霆行动”。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文化旅游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三)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建设一支作风优良、行为规范、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
(四)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文化市场移动执法系统,建立健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执法信息推送机制,提高执法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假日旅游经济服务调控。落实假日旅游应急值守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
(六)大力开展文明旅游教育引导。打造“为中国加分 为甘肃加油”文明旅游品牌。履行出境文明旅游提示警示职责,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宣传、监督;组织中国旅游志愿者开展文明旅游宣传,营造浓厚的文明旅游氛围。
(七)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研究出台文化旅游系统和行业安全生产相关配套措施。修改完善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压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八)严格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准入。依法加强文化旅游行业市场准入审批,杜绝不符合安全规定条件的市场主体进入文化旅游市场。
(九)强化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及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依法监督各类文化场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十)加强旅游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检查旅行社租用合法资质车辆,落实旅游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提示警示职责,认真开展旅游产品安全监测评估。指导A级景区、星级饭店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十一)开展文化旅游安全宣传培训。组织文化旅游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5·19中国旅游日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等活动,大力提升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和广大旅游者的安全意识。举办全省文化旅游安全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演练。修订完善文化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信息报送、应急值守制度。
(十二)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旅游服务质量“八大提升行动”,促进游客综合满意度稳步提升,为加快推进旅游强省战略奠定良好的服务质量基础。
(十三)加快推进文化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对失信经营主体和旅游不文明行为者实施惩戒,不断提升文化旅游领域诚信意识。
(十四)全面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指导张掖市成功创建为全国第四批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鼓励旅游经营单位积极申请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单位。举办第四届全省饭店服务技能竞赛,不断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局长:孟兆辉,电话:0931-8410308,13893630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