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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旅厅参加文化和旅游部文化经营场所开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时间:2020-05-28 作者: 来源:  

  5月11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加强文化经营场所开放管理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组织召开了文化经营场所开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强调,营业性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要按照“属地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毫不放松地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稳步有序推进开放工作。各地文旅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管职责,从严控制、审核、组织举办大型群众性文化市场经营活动,暂缓举办中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中、高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督促拟恢复开放的文旅经营单位认真落实“限流、预约、错峰”要求,营业性演出场所不超过剧院座位数的30%,观众间隔就坐,演员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同时只能开一个剧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和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每个包间接纳消费者人数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对使用过的上网设备和娱乐设施落实“一客一消毒”、“使用一次消杀一次”的要求,把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落细。营业性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场所和娱乐场所要坚持预约限流,严格执行人员限流限量措施,实行预约消费、错峰入场,并实行动态监控,防范聚集性风险;要加强文化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准备充足的防护用品。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级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要督促文旅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严查违法违规和疫情防控措施变形走样等行为,确保营业性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安全有序开放。

  甘肃省文旅厅副厅长田学功,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艺术处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在甘肃省文旅厅分会场参加了会议。(文/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苏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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