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旅游文化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互动交流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073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桂文旅函〔2020〕357 号)

时间:2020-05-28 作者: 来源: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李振唐委员《关于挖掘利用广西革命老区县红色文化资源的建议》(第20200073号)答复工作由贵单位主办,我厅会办。经研究,现将办理意见函送如下:

  一、近年来,为推进红色文化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国家、自治区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2015年12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59号)提出“积极打造红色旅游精品”,明确“深入挖掘我区红色文化内涵,加快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建设,完善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体系,开发有特色、有品质的红色旅游产品,全面提升红色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工作方向,支持地方进一步对革命文物、遗址、纪念地修缮保护、开发利用。2016年,国家、自治区全面部署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求地方坚持“科学规划、整合资源、融合发展”理念,以品牌创建为抓手,统筹推进区域旅游产业全面发展,鼓励革命老区县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2019年3月,中宣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确定15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其中左右江片区43县(区)中广西占32个县(区)。2019年4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广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2019—2022年)的意见》(桂办发〔2019〕14号),明确提出广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政策保障等。2019年11月,自治区召开第一届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大会,配套出台《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确立了广西文化旅游“三地两带一中心”战略新布局,“三地”即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两带”即中越边关风情旅游带、西江生态旅游带,“一中心”即南宁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意见明确重点任务包括“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开发研学旅游产品,建设研学旅游目的地”等,为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革命老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时期建立和发展的革命老根据地,是中国革命的摇篮,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重大贡献,付出了巨大的牺牲。革命老区的光荣传统和历史经验是中国共产党的宝贵精神财富和文化旅游资源。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革命老区县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工作,支持鼓励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利用当地红色文化旅游资源,促进文化和旅游业繁荣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广西先后组织开展红色旅游资源普查,制定了《广西红色旅游发展“十三五”规划》。目前,广西共有红色旅游资源单体370多处,其中左右江地区为全国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之一,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点)1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几十处,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百处,国家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0处,自治区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22处,红色文化特别是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按照划定,广西有84个县被列入革命老区范围,占全区县(市、区)总数的75.7%。84个革命老区县中,有20个县被列为广西重点旅游扶贫县,有12个市、县(市、区)的16家红色旅游景区被列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百色起义纪念馆主打红色文化旅游产品于2019年评定为国家5A级景区。截止2019年12月,成功创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革命老区县分别有2个、6个、26个,广西革命老区县旅游品牌创建工作成效突显。支持有关单位组织排演了壮剧《百色起义》、电影《血战湘江》、实景演出《突破湘江》等优秀影视剧目,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得到进一步挖掘利用。

  三、自治区层面出台公共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始终坚持“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引导各地树立“多渠道筹集资金”理念。自治区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政策性扶持资金通过全区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品牌创建奖励等方式对地方予以支持。鼓励全区84个革命老区县有关单位坚持融合发展理念,加强沟通协调,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统筹抓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列入自治区重大(旅游)项目库,以获得国家、自治区多渠道的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大力开展国家(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星级乡村旅游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等旅游品牌创建。支持全区各地符合条件的景区、革命遗址、博物馆、纪念馆申报国家(自治区)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广西中共党史教育基地。鼓励革命老区县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创新培育旅游新品牌、新产品、新业态。

  下一步我厅将组织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贵州云南左右江片区红色旅游发展规划》,为革命老区乃至全区进一步合理开发利用红色文化资源、推进红色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进一步挖掘区域内红色文化资源,分析红色旅游发展现状,科学策划红色旅游建设项目,统筹抓好项目前期有关工作,争取更多项目工作列入重大项目库,为地方红色文化资源开发、红色旅游项目推进、红色旅游融合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四、我厅将积极配合贵单位开展重点提案专题调研、办理协商会等有关工作。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分类:C。

  此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4月29日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旅游文化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万事通达文化传播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旅游文化法治网 lywh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14598号-94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