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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26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0-05-28 作者: 来源:  

  梁金荣委员:

  您提出“关于把乡村史志编修及镇、村史馆建设列入自治区乡村文化振兴工程重点项目”的提案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地方志办、自治区乡村办分别办理。现结合我厅职责,答复如下:

  村史室作为乡村文明传承的载体,是展现历史民俗文化的陈列馆、标本库,是展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成效的重要窗口,对凝结乡愁记忆,增强地方吸引力和乡村凝聚力,延续乡村文脉、保护乡村文化形态、发展乡村文化、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有着重要的作用。自“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开展以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村史室建设工作,通过不断挖掘、整理、提炼和升华乡村历史文化,充分展现我区乡村历史文脉、民风民俗和民族特色,丰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内涵。各地不断激发群众主体内生动力,推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村史室建设。经过6年的全面建设,全区建成了一批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村史室。据初步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区已建成村史室2400多个,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时考虑村民生产生活实际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协调,防止千村一面,实现村史室功能多样化,使我区乡村建设在打造区域特征、历史文化特点和民族特色上走出了新路子。

  一、积极整合资源,切实推动建设

  (一)组织编撰“看得见的乡村文化”“听得到的乡村历史”。一是整理族群源流发展史。二是普查文物古迹、民族民俗文物照片、影像及纪念性物品。三是挖掘整理历史名人事迹、传说故事等,搜寻与当地有关联的名人撰写的或反映当地生产生活和风俗习惯的诗词、歌赋、散文、小说及广为流传的成语典故等。四是收集当地戏曲、曲艺、歌舞、美术、特色工艺、武术、杂技等民间艺术资料及相关联的物品。五是开展村史室陈列展览指导工作。

  (二)保护乡村文物和优秀民族文化资源。抓住重点,软件先行。梳理我区各级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传承和发展情况,建立保护名录档案和数据库,编制乡村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在村史室未建成前,指导地方组织人员提前对村史资料进行收集。经过充分的调研,明确以本地民族的构成、人口的变迁、民居风貌的变化及有价值的衣、食、住、行、传统节日、良好习俗和产业变迁等为村史室资料收集的方向进行资料的挖掘、收集和整理。同时,深入群众,开展农村历史文化调查研究、寻访整理等志愿行动,主动拜访当地老教师、老干部、老复员军人、本地名人、企业家等“能人”“贤人”“文化人”,归纳、提炼、升华村史文化主题。通过组织各方力量参与支持,让群众讲村史、知村史、写村史,形成全村共同参与良好氛围。

  (三)摸清遗产家底,提升传统村落等级。

  一是公布保护名录,为有重点的开展村史室建设奠定基础。我区16个镇村(7镇9村)入选住建部、国家文物局公布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名单。目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公布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68个,其中名镇17个,名村51个。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基本摸清在传统村落中涉及的不可移动文物数量。全区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0599处,其中涉及传统村落的已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达到2255处。二是摸清我区传统村落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经普查,广西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0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86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6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95人。三是抓好世界文化遗产及预备名单项目所在地传统村落保护。2016年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遗产区内的宁明耀达村壮族村寨等被列为中国传统村落、自治区级传统村落。

  (四)加强指导,加大村落中涉及文物保护的经费投入。

  依托传统村落建设民族生态博物馆和村史室。广西民族生态博物馆建设“1+10工程”在全国成为广西民族文化工作亮点。先后投入6000多万元实施传统村落中涉及的灵川江头村和长岗岭古建筑群、灵山大芦村古建筑群、兴安水源头村古建筑群等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集中连片中国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开展富川县瑶族风雨桥群(第三期)、资源县晓锦遗址、三江县丹洲古城、田林县岑氏宗祠等一批贫困地区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环境整治等,组织完成编制了灵川县《江头村古建筑群保护规划》、《长岗岭村古建筑群保护规划》等一批文物保护规划。此外,积极组织钟山县龙道村古建筑群等自治区文保单位申报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拯救老屋行动”保护经费,组织灌阳县申报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拯救老屋行动”整县推进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扎实推进村史室建设,为乡村文化振兴注入新活力。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村史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村史文化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引导民间资金、企事业单位等与村屯结对共建、共同参与。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并实施“村内事村民定、村史室村民办”的运行机制,发动致富能人、热心群众、积极分子等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捐资献智、贡献力量。二是整合现有资源进行建设。充分整合现有资源,采取农村书屋、文化室和村史室共用兼容的形式,同时,尽量利用老祠堂、古民居以及村集体闲置的空房或老宅子等作为村史室的展室,避免大拆大建、重复建设。三是集结全社会力量,挖掘村史文化。村史的传承保护,主要依靠老百姓,依靠本地的村民。积极引导民俗文化相关的协会成员等深入各家各户收集、挖掘、整理乡村历史文化。重点挖掘、搜集、整理本地的历史古迹、历史名人、历史故事、传统文化、源于本地的地方戏曲、曲艺、民间歌舞、乡村古乐、民间美术、特色工艺、武术、杂技等民间艺术。四是结合乡村旅游共同发展。打造旅游新亮点,深入挖掘整理乡村文化内涵,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颜值突出的村史室,吸引游客前来阅读乡村文化和历史。五是加强宣传。通过媒体报道、印发海报、宣传标语、板报展示、手机短信、文艺表演、唱山歌、电影下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争取群众支持与参与。

  感谢您对广西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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