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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 防控措施指南发布

时间:2020-05-28 作者: 来源: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日前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有序推进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恢复开放。

  三份指南均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坚持常态防控、有序开放、预约限流,按照属地原则,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制定包含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在内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指出,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但暂缓举办中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在中、高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场座位数的30%,要间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演员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同时只能开一个剧场。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现场音乐厅(LiveHouse)等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主办方要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人员疏导。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与《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各地应当严格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以县域为单位,分区分级,确定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恢复开放时间和具体要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风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地区和境外输入压力较大地区,应当从严、审慎把控恢复开放时间。恢复开放的上网服务场所应当严格执行人员限流限量措施,要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间隔就坐等措施,并对场所内消费者数量实行动态管理,防范聚集性风险。

  此外,三份指南均要求,各地要做好场所防控管理、演员和观众管理、消费者保护、员工健康管理、异常情况处置、保障措施等方面工作。(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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