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图书馆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20-05-28 作者: 来源: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城市、第六届文明村镇、第九届文明单位标兵及文明单位的决定》,通辽市图书馆榜上有名,荣获了第九届“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这是通辽市图书馆在荣获“通辽市文明单位”“通辽市文明单位标兵”之后,巩固成果,深入推进,狠抓创建工作取得的又一新硕果。
通辽市图书馆多年来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双轮驱动”,以争创“自治区文明单位”为引领, 立足本职,创新思路,结合巩固国家一级图书馆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创新服务活动服务读者,提升效能,积极打造服务品牌,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品质,着力履行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窗口作用,全面提升了全体馆员的文明素质和图书馆品牌形象,推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营造和谐有序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通辽市图书馆品牌创建活动获得了多项荣誉。通辽市图书馆24小时职工书屋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十佳职工书屋”;“党员文化志愿服务团队”被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中国盲文图书馆评为“五星级文化助盲志愿服务团队”;是全国妇联亲子教育体验基地、自治区关工委青少年教育基地、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基地、自治区妇联儿童阅览室、自治区妇联亲子教育体验基地;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5-2019年度);党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2019年先进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特色品牌单位”;被通辽市人大常委会确立为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辽市图书馆“用爱点亮视界”视障读者服务被中共通辽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公室授予2018年度“十佳阅读品牌活动”称号、“图书馆读书联盟”被中国图书馆学会评为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度阅读推广优秀案例”,被中共通辽市委宣传部评为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案例”,被通辽市妇联评为通辽市妇联青少年教育基地,市妇联巾帼模范示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