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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

时间:2020-05-28 作者: 来源:  

  为切实推进全盟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加大查处黑恶势力线索和案件力度,进一步整治市场乱象,维护全盟文化旅游市场发展良好秩序,结合地方实际,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 

  一、加强文化旅游市场审批管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依法依规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资质。凡是国家和自治区明确规定需要办理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一律要求提交申请,办理许可证并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准投入运营;对于未明确要求办理行政许可的文化旅游经营项目,应一律放开市场经营,鼓励各方面力量投入文化旅游市场发展。要把规范经营资质和执行审批准入关有机协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清新的政商关系,改善营商环境。积极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守法合规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要坚持“谁审批、谁主管”的原则,摸清市场主体底数,建立完整的台账管理档案,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市场退出清理工作,对于不在从事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的主体,要及时清理,收回许可证,并在国家文化旅游网络平台中予以注销。 

  二、大力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按照自治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动《阿拉善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和各旗区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明确职能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要协调好改革过程中的执法工作,确保工作不推诿、不脱节。盟、旗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单位要加强与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领受任务,承担市场执法监督职责,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全力维护文化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三、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机制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举报案件线索。二是在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公布投诉电话,以方便市场投诉和社会监督。三是强化案件受理和办理,突出做好12318、12301两个网上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及时接案,依法办案,抓紧结案,并认真反馈结果。四是规范案件的受理、审核、处理、调解、转办、督办等程序和要求,依法办案,并公布结果。五是落实行政执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对办案过程、结果等在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予以公布。 

  四、持续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制度(试行)》,继续加大文化旅游市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查排,规范涉黑涉恶案件范围、办理原则和程序,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案件依法查办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印发全盟文化旅游广电市场乱象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阿文旅广字【2019】66号),强化文化旅游市场乱象整治,持续巩固整治成效。三是落实盟文旅广电局印发的《2020年全盟文化和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进行。四是坚持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紧密配合,做好案件线索的协查、移交工作。 

  五、完善市场检查机制 

  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为市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重要位置,突出问题引领,有的放矢,深挖彻查,强化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力度。要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市场检查的法规政策,建立统筹协调、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公安、市监、应急、运管等相关部门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联合执法检查,坚决斩断黑、恶、乱势力的利益链条。对掌握的问题和线索,要及时移交,紧盯处理进度,坚决依法严惩。要不断探索和丰富市场检查的形式,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手段,特别是组织开展暗访评估,委托第三方以游客身份进行暗访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行通报和问责制度,对连续两次发现同一企业(或经营场所)存在同一问题的,要约谈当地文旅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对连续三次发现同一企业(或经营场所)存在同一问题的,要对当地文旅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进行问责并予通报。 

  六、认真执行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制度 

  根据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盟文化旅游广电局专门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在全盟文化旅游市场全面推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大力推行企业信用“黑名单”制度,认真执行《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等26各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文化市场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 

  七、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行动 

  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检查,推动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 配合盟旗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开展“扫黄打非”、非法出版物、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宗教领域非法出版物清理等专项检查行动,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遏制市场乱象,营造安全、文明、有序、诚信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 

  八、建立市场秩序考评机制 

  为激励各地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性,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将适时配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旗区文化和旅游投诉、举报总量、反馈率、处理率等指标和重点文化经营场所、旅游景区投诉进行排序评分,公布各旗区市场秩序满意度综合指数和文化经营场所、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专项指数。 

  九、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综合保障,规范执法行为。盟及旗区文化综合执法机构要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认真学习文化和旅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推广执法技能交流和现场执法示范观摩学习,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解析共性问题,不断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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