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内蒙古民族民间舞蹈大赛的预通知
时间:2020-05-28 作者: 来源:
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化和旅游局、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内蒙古优秀民族舞蹈艺术,推动“内蒙古”品牌体系建设、提升内蒙古舞蹈知名度和影响力,使内蒙古舞蹈在建设民族文化强区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特举办首届内蒙古民族民间舞蹈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
二、现场比赛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比赛地点:呼和浩特市
四、参赛作品要求及范围
新中国和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在我区广泛流传的优秀民族民间舞蹈以及传承创作类民族民间舞蹈作品,鼓励原创和民间自然传承的原生态舞蹈作品,申报作品应确保无版权问题。
1.此次大赛分为专业组及非专业组。
2.专业组设置两个组别,即学演民族民间舞组和原创民族民间舞组, 并各分独双三组和群舞组。非专业组不分组别。
3.恢复、学演本地域特色、原汁原味的经典民族民间舞蹈。
4.根据历史记载挖掘、整理、创作岩画、石窟、宫廷音乐、祭祀性场面等民族民间舞蹈。
5.反应蒙古族生活、劳动、习俗、风俗领域的民族民间舞蹈。
6.鼓励我区独具风格的盅碗舞、筷子舞、马舞、萨吾尔登、安代、哲仁嘿、幺和尔以及三少民族舞蹈的创作与参演。
7.参赛舞蹈种类: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独舞、双人舞、三人舞表演时间不超过6分钟;群舞人数不超过25人,表演时间不超过7分钟。
五、参赛对象和参赛单位
1.专业组为全国各地的文艺院团,院校,自治区各盟市旗县文艺团体及乌兰牧骑,八省区文艺团体均可报名参赛;
2.非专业组为各级群艺馆、街道、社区、农林牧区、自治区单位并鼓励全国各地的民间团体和个人参赛,年龄18一50周岁。
六、参赛方式
1.本届内蒙古民族民间舞蹈大赛采取初评、现场比赛两轮评选方式进行,初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以审看作品视频资料的方式进行。
2.为保证参选作品质量,请以高清MP4视频格式(分辨率720p及以上)上传回执邮箱上报,请各推选单位将所有报名节目连同报名回执表一并发送至回执邮箱nmgmzysjygwt2019@163.com 。邮件附件明确标注节目名称及报送单位。
七、现场比赛流程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1.学演民族民间舞组设表演大奖、优秀奖;(不分独双三群舞组别评奖)
2.原创民族民间舞组独双三和群舞创作、表演分别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
3.非专业组不分组别评奖,设表演大奖、创作大奖;
4.设音乐奖、服装设计奖、优秀组织奖;
获奖作品将颁发奖杯、证书及奖金。评奖结果提请大赛组委会审批后生效。
九、申报时间与地点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 5 月30日 ,以发送邮箱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包萨日娜 陈晓丽
电话:0471—6968114(传真)、0471-3946909
电子邮箱:nmgmzysjygwt2019@163.com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首届内蒙古民族民间舞蹈比赛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首届内蒙古民族民间舞蹈大赛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4月2日